营转非车辆报废标准规定是什么

2024-05-17 18:26:25 作者:资讯小编

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是8年,营运车辆到了8年可转为非营运车辆。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是8年。那么,营运车辆报废车子怎么处理呢?

首先,车主单位或个人需要提出报废申请。然后,携带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身份证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并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接下来,车主需要凭借《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车证、车牌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户籍注销登记。最后,凭借《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交通局、运管处办理养路费、营运费注销固定资产手续。

完成以上步骤后,车管所会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持该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这样报废手续就完成了。

另外,根据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同时,已注册的机动车在以下情形中应当强制报废: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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