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一块钱?事故逃逸方居然被我找到了

2018-01-12 00:15:58 作者:wangxiaoli

  既然暂时不能确定对方车辆的车牌信息,交警明确告知了我两个选择:一是走自己的保险,定完损后直接去修车即可,省时省力;二是立案,看能否通过调取监控查到对方车牌信息,但如果确定立案了,我的车辆就需要被拖走,还得跑几趟交警大队和拖车场,费时费力。

小编追踪记:事故逃逸方居然被我找到了

  不过冷静下来一想,如果选择自己报保险,那第二年的保费就没优惠了,而且由于我没有买“无法找到第三者特约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承担70%的损失,自己要承担另外的30%,这样一来,自己报保险实在是不划算。

  而如果选择立案,听交警当时的口气,感觉接下来的流程会非常麻烦,而且车还得被扣押,至少得十天半个月没法用车,实在是很郁闷。不过,我转念一想:立案后最坏的结果就是找不到事故方,然后再报自己的保险,但如果立案后能通过调取监控查到对方车牌信息,那就可以定责为对方全责了。权衡再三,我对交警说,坚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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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到这种事,到底要不要立案?其实事发后,我就发了一条朋友圈简单说了说倒霉经过,没想到评论下方却是极为对立的两个观点:有人表示必须立案,一定要找到对方,不要自认倒霉,而有人会说浪费时间成本不划算,而且没车用,还是自己报保险算了。

  但在我经历完这事后,再回过头来想想,我很庆幸当时我选择了坚决立案。就自己的小经验而言,遇到类似事故,请各位车主们千万不要怕麻烦,我当时其实也很害怕,也怕会很麻烦(说真的,心里很没底,而且是第一次和警察打交道很紧张)。但其实,我们的害怕是源于我们对接下来要处理的事存在了太多的未知,以致于心里没底才自认为“很麻烦”,但事实是,我们为何总要“自认倒霉”呢,关键是在真正经历之后,会发现并没有自认为的那样“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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