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通知:4S店强售保险收好处费属贿赂

2010-08-17 17:33:36 来源: pcauto 作者:骆冬慧

  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发布对汽车销售行为及汽车配件质量的监管通知,表示将制止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4S店) 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严查为消费者办汽车按揭、保险时收取“返利”、“好处费”等商业贿赂行为。对此,有东莞的汽车经销商表示,该政策有利于车市的健康发展。

  据介绍,三部门要求各地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交易市场以各种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同时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严查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制止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另外,将督促汽车企业严格执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公布新车型维修技术资料,指导经营者明示汽车配件生产商、配件价格、服务价格等信息。

  对汽配市场上没有标注产地、产品名称、代理商(经销商)及产品合格证等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汽车配件,责令经营者改正,涉嫌严重质量问题的进行调查处理。而对维修、改装市场配件,交通部门实行质量保证和追溯,建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资质认定、质量信誉考核、服务规范,严打使用无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本地经销商:政策利于车市健康发展

  莞太路某车行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与经销商的营销理念其实都是一样的,为客户“服好务”政策的出台更能保护销售者的权益,同时也对经销商提出了一个严格的要求,有利于汽车市场健康发展,长期来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也有商家表示,该政策的发布对于一些不合法的商家将起到监督的作用。

  东莞广汽本田某4S店的市场部人员表示,他们只是销售纯牌零件,其他的都不做,因为广汽丰田是绝对不允许零件外卖的。

(腾讯)

文章收藏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