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粤b上牌条件

2020-07-06 08:59:20 作者:tanyanyan

  【太平洋汽车网】居住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等等。

深圳粤b上牌条件

深圳粤b上牌的其他几点条件:

1、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直接拿到指标。比如特殊用途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教练车、出租客运车等,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B类人才,每人也可直接申领1个指标。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车辆,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唐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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