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改排气被交警抓怎么处罚

2024-05-13 12:22:46 作者:资讯小编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等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但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情形除外。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等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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