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汽车社会” 离我们其实还很遥远

2004-10-12 15:46:16 来源: 作者:马也
  报载,北京市统计局在由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北京私人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万辆———北京市已从“自行车王国”进入到“汽车社会”。接下来,统计局同时还宣布:“目前北京市人均GDP已从1952年的170元,增长到2003年的32061元。北京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由过去的‘温饱型’、‘小康型’开始向‘富裕型、‘、享受型’跨越。”

  笔者在节前撰小文说不知道统计局所宣布的“汽车社会”的定义标准是什么,换言之,就是想知道定义“汽车社会”的依据是什么?统计局同时发布的这一条信息其实可以作为间接的依据来使用的。原来,北京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已经向着“富裕型、享受型”开始跨越了。按理说,富裕和享受都是人所愿见,人所愿有的事,但是笔者偏偏遇到了不愿见和不愿有的事。

  不愿见的事是笔者亲眼目睹的。某日傍晚,北京某商厦门前广场,惬意的人群和三三两两寻觅车位的车辆。说时迟,那时快,一辆黑色奔驰牌轿车麻利地驶向门前,喇叭声声。原来,是一位少年手扶自行车正在和一个兜售影碟的人讨价还价,因此阻碍了奔驰车的停靠。喇叭声歇,黑奔驰上走下来身着雪白衬衫的司机,潇洒地挥着手低声呵斥二人。稍顷,司机的手掐向少年的颈后不管不顾地将其叉离原地。车上下来的一位贵妇和另外一位白衣人视若无睹,旁若无人地走进商厦,留下司机和中学生继续理论,招引来大量围观者的非议。黑奔驰傲然孤寂地停在商厦门前。

  不愿有或者说是不忍见的事就显得重大而且复杂得多了,是来自报章的消息。北京市目前正在下大力气整治公交车,因为公交车司机为了争抢客源不顾规章制度开霸王车,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两件事都是司机惹的祸。都是只有“汽车社会”才会出现的事。前者因为富裕了或者因为为富裕了的人效劳而觉得自己也富裕了,便自以为可以惟我独尊,置社会公德和自己的社会形象于不顾,甚至可以置做人的基本道德于不顾,盛气凌人,恃强凌弱。而后者因为尚不富裕,为了追求富裕便置规章制度于不顾,置他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于不顾。两者殊途而同归,都是因为肉身进入了“汽车社会”,而思想和自身素质并未进入“汽车社会”。

  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它就是工具,充其量也只是一件价格较高昂的工具。人比动物聪明,其表现就在于人可以使用并且制造工具。进入“汽车社会”之后,人应该继续比动物聪明,千万不要因为有了汽车或者因为想要拥有自己的汽车就忘乎所以,千万不要因为富裕了或者还没有富裕,便出现异化,把自己变成汽车的奴隶,说到底是变成富裕的奴隶,变成金钱的奴隶,忘乎所以,不知自己所为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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