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 擦亮双眼躲套路 赠品必须享“三包”
【太平洋汽车网 行情频道】汽车销售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消费者对于价格优惠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有时候车价侃到“尬聊”状态时,经销商会提出送汽车配件或精品来代替部分车价“让利”。但不要高兴得太早,虽然说送的是“原厂配件”“高端精品”,但也会向你强调赠品是不在“三包”范围之内的——言下之意是出了问题,概不负责!如果在用车过程中这些赠品真的出现质量问题,又该怎么办呢?
先说结论再分析:汽车买卖行为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可不是经销商单方面说不三包就可以不三包的。所以可以明确,赠品与所售商品享有同等权益。
当前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规定:“奖品、赠品等视同销售的商品。”同时,《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也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商业促销活动名为赠与行为,实质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即顾客必须先行购买商家指定的商品才会有附带赠品。商家的销售行为与附赠行为不可分割,虽名为免费赠与,但本质仍是商品买卖行为中的一环。所以,商家应对其赠品承担与所出售商品相同的责任。
“赠品不包质量”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力的“霸王条款”,但当前很多消费者被经销商忽悠住了,也认为“赠品不算商品”。就算赠品除了质量问题,也有很多人因为“赠品”价值较小,不愿意耗时耗力维权。或者觉得当初自己已经同意了赠品不在“商品”范围内,再去维权就“理亏”了,无奈放弃。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反而助长了这种不正之风。
其实大部分消费者并不知道,汽车经销商在促销时赠送的赠品,并不是真的免费白给的,而是折合在车价中的“搭售”行为,属于一种“隐性销售”,本质上还是一种商品的出售行为,而且也是有利可图的。所以,无论赠品是太阳膜、坐垫、脚垫还是导航车机,只要是赠送的都在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范围内,都和汽车本身享受同等的“三包”服务。
所以,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大可理直气壮地与经销商协商解决。一般来说,经销商都会负责更换或维修。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直接打12315投诉。
最后,太平洋汽车网呼吁,质检、工商和消协等部门应该多关注一下赠品质量和三包服务方面的问题,对商业促销中的赠与行为加强监管,特别是对赠品的“三无”或假冒伪劣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清除乱象,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长春 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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