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车模之星参赛选手公约及注意事项

2013-07-25 15:51 出处:pcauto 责任编辑:changzhou01

  【太平洋汽车网 常州车市】2013中国车模之星参赛选手公约及注意事项。为维护评选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参赛选手公约及注意事项,并要求所有参赛选手严格遵守。如你选择了参赛,则视为你阅读过大赛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愿意遵守并同意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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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赛者在大赛期间必须听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大赛组委会所在大赛期间将安排如面试、体检、训练课程、宣传、彩排等一系列与大赛有关的活动,选手应听从大赛组委会的活动安排并志愿参加本次大赛组委会安排的所有活动。自比赛开始直至比赛结束,本人不会无故中途退出比赛。

  2、大赛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者拍摄和制作个人参赛影像资料;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选手的影像资料以及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使用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及互联网,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需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报酬。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须经大赛组委会同意。

  3、参赛者有义务维护此次大赛形象和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参赛者大赛期间不听信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与其他参赛者和谐共处,公平竞赛;参赛者承诺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的任何有关本人的个人信息属实,若因欺瞒行为而导致有损本次大赛形象的事情发生时,愿接受大赛组委会的处罚。 参赛者应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参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其赔偿责任。

  4、被通知获奖的选手不得私下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商业协议;被通知获奖的选手在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其它与本次大赛有冲突的任何比赛、选秀、表演、广告、摄影、影视等活动,如不能及时参加相关活动将视作弃权处理。被通知获奖的选手在接到通知时,已经和第三方签订商业合同,则应在接到通知时向组委会如实陈述,组委会将根据大赛相关规则决定是否继续颁奖。若被通知获奖的选手与第三方签订的商业合同,在执行中与大赛活动安排相冲突,组委会要求被通知获奖的选手自行与第三方协调解决,以被通知获奖的选手不影响参加组委会活动为准。若被通知获奖的选手在被通知获奖时已签有商业合同但未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如实陈述的,一经大赛组织机构发现,无论所获何等奖项,组委会都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

  5、参赛选手如违反上述规定,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获奖资格,停止其因参赛所享有的一切待遇。如因违反组委会之各项规章,隐瞒谎报个人信息,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及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以上所列之一切条件及章则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归。中国车模之星“2013”总评榜有关法律纠纷均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所辖仲裁机构解决。

  6、此次评选活动不收取报名、造型、拍摄等任何形式的费用。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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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鸿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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