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示达国家标准机动车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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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3 9:47
] 太平洋汽车网 来源:
广州汽车维修
责任编辑:
lidu
为推动重庆市汽车维修行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促进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市运管局《关于开展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片区检查工作的通知》(渝道运发[2005]224号)的安排,依据各片区检查组检查和市局抽查结果,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庆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将三批经检查达标的重庆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予以公示。并要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起始日期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到片区组长单位,片区组长单位将意见汇总后反馈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联系电话:89186544。
请各区县(自治县、市)运管处(所)、汽修办于公示期满后,向经公示且无异议的辖区内维修企业核发《重庆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达标企业名单详见“重庆市道路运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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