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出事故竟获赔!保险公司有苦难言
关键事件
办理保险他人代签
车主有没有在投保书上亲笔签字,这成了双方争议的决定因素。
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保险公司有明确向投保人说明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当就特别约定的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以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解释。保险公司仅仅是用黑体字将免责条款标出,并不足以证明尽到了告知义务。酒后驾车虽说是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晓的违法行为,但并非每个公民都必然知道,酒后驾车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由于车辆投保时由经销商全程办理,本该由王彪亲笔签名的投保书,实际上是由经办人代签。而正是这一代签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严重后果。并非王彪本人签名,也就意味着之前他并没有看过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为此,法院认定免责条款无效。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赔付50万
由于免责条款宣告无效,王彪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
2007年3月13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后,终于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车辆损失费48.1万元(车辆评估损失60.1万元,免赔率为20%),赔偿车辆评估等相关费用9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一万元。
今天是保险公司提出上诉的最后截止日。到昨天下午,保险公司尚未提出上诉。
业内震动
投保代签难以规范
因为投保过程中的疏漏,保险公司输掉官司已是家常便饭。但是输掉50万元的官司,而且还是肇事者酒后驾车,这在业内还是前所未闻。
“代办保险过程中经办人代签,这确实较为普遍。”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单谷良告诉记者,保监会一直规定投保书必须投保人亲笔签字,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经办人一手操办。这个存在已久的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监管。
记者了解到,目前车险市场中大多数保险都是代办。比如向4S店购买新车,4S店就会提供代客上牌代办保险服务。此外还有大大小小的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为车主提供各类代办保险服务。“尽管保险公司一再要求必须车主本人签名,但是私底下全是经办人代签了,否则让车主跑一趟实在麻烦。况且经办人代签了,保险公司一般也无法审核。”杭州一家汽车保险代理公司的陈小姐向记者道出了实情。而根据业内人士的判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保单并非车主本人签字。
这些并非投保人签字的保单,对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颗定时炸弹。如何有效规范投保代签行为,以填补法律漏洞,这是保险行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