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保险公司500元免赔里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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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10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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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来源:
pcauto
李涛
责任编辑:
qisuiying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商业性保险公司。可以自主经营保险产品,每开发一项新的保险产品都通过中国保监会的审批同意才可以上市经营,所以人保的新条款是合理合法的。作为一家商业性的公司,其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熟悉保险的人都知道,车辆险在保险行业中不属于盈利险种,一直以来,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都处于基本持平甚至入不敷出的尴尬局面,对保费进行调整在所难免。鉴于中国保险市场投资渠道不多、投资受益比较小的特点,车险要想维持并发展下去就只能提高承保收益率,也就是增加保费收入同时节省赔款支出。
任何一家商业性的企业都以盈利作为自己的目的,根据市场情况、自身的条件以及自己产品的成本和利润率,不断调整自己产品的价格来达到利润最大化。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价格都是可以浮动的,为什么保险公司涨价就要被说成是“霸王条款”呢?保险公司连涨价的自由也没有么?
归结这一问题,其实只不过是一些消费者不愿付出比原来多的保费而得到比原来少的保障。这需要我们这些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多一些理解,中国的保险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一些计算的方法和样本数据都正在完善。中国的汽车销售也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一些大型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道路拥堵,车辆密集,事故发生率逐年上升,就人保北京分公司来说,2002年全年的车险索赔案件只有40余万件而截至2004年7月就已经达到约50万件赔案,预计全年赔案数量接近百万件。
鉴于这种情况,人保新条款增加免赔额,提高保费,增加最大折扣比例的做法正是为了保留优质客户,排除经常出险的劣质客户,节约了索赔成本。这样降低了整体的赔付率,有利于控制保费的上涨,毕竟保费收入多少是根据全年预计赔付率计算出来的。因此设置500元免赔即让客户不会遭受太大的损失又不会过多的增加保费,最终是保护了广大优质客户的利益。
对于比较担心自己会经常出些小事故的保户人保也设置了不计免赔额附加险,如果保户投保了这一附加险的话,原本由客户自己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小额损失保险公司也予以负责。很多保户在定损索赔时都觉得手续比较繁琐,为了几百元钱还要请假还要跑定损中心修理厂承保公司,耽误很多精力和时间,比较不值当。这样一来保户们又多了一种选择,既避免了小额理赔所带来的麻烦,而且还能保留良好的记录,可以来年投保的时候获得更多的折扣。我想应该有不少人愿意为此承担一部分小额的损失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