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一个逐步完善和严格的过程。
我国从八十年代初期开始采取先易后难分阶段实施的方案,至今主要分为多个阶段。
1983 年我国颁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包括《汽油车怠速污染排放标准》等三个限值标准和相应的测量方法标准,标志着我国汽车尾气法规从无到有。
1989 年至 1993 年,我国又相继颁布了《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体系。
以北京市 DB11/105-1998《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台和实施为开端,我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不断提升。
2000 年起全国实施 GB14961-1999《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使我国标准达到国外九十年代初水平。
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 HC、NOx、CO、PM 等。通过应用更好的催化转化器活性层等技术,控制和减少这些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GB18352.5-2013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Ⅴ阶段)。
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汽车都必须符合国六 A 标准;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必须符合国六 B 标准,部分城市还提前实施了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在汽油车标准值方面,欧Ⅰ到欧Ⅳ的 HC 排放分别为 1.1%、1.1%、0.66%、0.46%;CO 排放分别为 4.5%、4%、2.1%、1.5%;NOx 排放分别为 8%、7%、5%、3.5%;PM 排放分别为 0.36%、0.15%、0.1%、0.02%。
柴油车标准值方面,欧Ⅰ到欧Ⅳ的 HC+NOx 排放分别为 1.36%、0.9%、0.56%、0.30%;CO 排放分别为 2.72%、1.0%、0.64%、0.50%;PM 排放分别为 0.196%、0.1%、0.0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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