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技术要求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 2026—2027 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
此次调整涉及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等方面。对于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有着细致规定。其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 1 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备质量为 2510kg 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 140%;整备质量为 2510kg 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 145%。而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 GB 36980.1—2025 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 3500kg 乘用车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值得一提的是,非汽柴油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在其他技术要求方面,将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2 号)规定执行。
对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也有相应变动。2026 年 1 月 1 日起,列入该目录的车型,必须符合此次公告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 2026 年第 1 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将会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若有不符合本公告要求、但拟列入 2026 年第 1 期《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则应在 2025 年 12 月 12 日之前完成申报。
此次三部门明确技术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减免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也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6 年 1 月 1 日(含)起,在 2026 年及以后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这无疑将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增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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