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速收费新规中,货车收费方式有哪些变化?
2019高速收费新规中货车收费方式的核心变化是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将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这一调整并非简单的计费依据变更,而是对货车收费体系的全面优化:一方面,货车被重新划分为六类,专项作业车与货车执行同一分类标准,大件运输车辆则在六类货车基础上按轴数递增收费系数;另一方面,新规明确了“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原则,标准装载状态下2-6类货车的通行费较原计重收费有所下降,仅1类货车保持不变,既保障了物流行业的成本稳定,也通过ETC适配推动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提升。
为确保新规落地,各地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细化了收费标准。以广东为例,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收费标准分别为0.45至1.84元/公里,六车道则为0.6至2.45元/公里,桥梁隧道项目单独定价。这种分车型、分路段的定价方式,既兼顾了不同道路的建设成本,也让收费标准更具针对性。与原计重收费“多装多收”的模式不同,按车型收费以轴数为唯一依据,同一轴型车辆无论装载量多少,均执行统一标准,这一变化简化了收费流程,也为货车安装ETC创造了条件,实现了不停车快捷通行。
具体到不同装载状态的货车,收费调整呈现出“载重越接近标准,优惠越明显”的特点。除1类货车外,载重较少的车辆通行费略有上升,而载重接近标准的车辆则能享受显著优惠。以2-6类货车为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其通行费较计重收费均有下降,这一设计引导货车司机规范装载,减少超限运输。同时,全省货车通行费总收入与计重收费时期基本持平且略有下降,既保障了高速公路运营方的合理收益,也切实减轻了合规运输企业的负担。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规则也进一步明确。六轴以上合法持证的大件运输车辆,以六类货车收费系数(5)为基础,每增加一轴系数增加0.8,这一标准既考虑了大件车辆对道路的特殊要求,也通过统一系数避免了收费混乱。此外,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从源头保障了道路安全,也让按车型收费的公平性得到落实。
此次货车收费方式的调整,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它通过统一分类标准、优化计费逻辑,既提升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也引导物流行业向规范化、高效化发展。新规在保障总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差异化收费激励合规装载,为货车运输企业创造了更稳定的成本预期,也为智慧交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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