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收购沃尔沃后,沃尔沃的技术有共享给吉利吗?
吉利收购沃尔沃后,双方并非直接的技术“拿来主义”,而是通过联合研发、架构共建、业务协同等方式实现了深度的技术协同与有序共享。2010年收购完成后,吉利与沃尔沃共同搭建了由沃尔沃主导研发的CMA基础模块架构,该架构不仅应用于沃尔沃XC40,也成为领克品牌多款车型的技术底座,共享底盘结构的同时保留了各自品牌的调校风格;2019年双方探讨合并发动机业务,后续新业务单元研发的动力总成及混动系统覆盖了沃尔沃、吉利、领克等品牌;此外,在三电技术、智能网联、自动驾驶领域,双方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共建研发中心等形式共享成果,比如沃尔沃旗下公司牵头开发自动驾驶方案,双方基于各自技术积累共同推进高度自动驾驶落地。这种共享始终以尊重沃尔沃品牌独立性、知识产权规范为前提,是集团层面的技术协同而非简单的技术转移,最终实现了品牌间的共同造血与集团整体的技术提升。
吉利收购沃尔沃时,双方在协议中明确划定了技术红线:沃尔沃的核心技术仅限自身使用,不可直接转让给吉利,且部分技术因与福特的交叉授权存在使用禁区。同时,吉利向监管机构承诺保障沃尔沃的运营独立性,这意味着沃尔沃在技术研发、品牌运营等方面仍保持自主决策权,避免了“技术被直接拿走”的情况。不过,这并不代表双方技术完全隔绝,而是通过更具建设性的方式实现协同。
2013年,吉利与沃尔沃联合成立欧洲研发中心(CEVT),这成为双方技术协同的重要桥梁。CEVT由沃尔沃主导技术方向,吉利参与研发资源投入,共同开发适用于多品牌的模块化架构与核心技术。以CMA架构为例,其不仅支撑了沃尔沃XC40的量产,也为领克品牌的诞生提供了技术基础——领克01作为基于CMA架构的首款车型,既继承了沃尔沃的安全基因,又融入了吉利对中国市场的理解,成为技术协同的典型案例。此外,双方还在动力总成领域深化合作,沃尔沃Drive-E系列发动机经吉利重新调校后,部分参数甚至反超原版,既保留了沃尔沃的技术内核,又适配了吉利品牌车型的市场需求。
在电动化与智能化浪潮下,双方的技术协同进一步升级。2021年,沃尔沃旗下自动驾驶公司Zenseact牵头开发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吉利则提供了在智能网联领域的研发经验,双方基于各自技术积累共同推进高度自动驾驶落地。在纯电领域,双方联合研发SEA浩瀚纯电架构,该架构不仅应用于极星、沃尔沃的电动车型,也成为吉利旗下高端电动品牌的技术底座,同时通过共用电池包、电驱系统及联合采购供应链,有效降低了研发与生产成本。这种协同模式既保障了沃尔沃的技术独立性,又让吉利通过参与研发间接吸收了先进技术,实现了集团内部的技术共享与价值最大化。
从本质上看,吉利与沃尔沃的技术协同是一种“不损害品牌独立性的市场化共享”。双方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共建研发中心、共享模块化架构等方式,将沃尔沃的技术优势与吉利的市场洞察、成本控制能力相结合,既让沃尔沃保持了豪华品牌的技术调性,又帮助吉利快速提升了产品技术水平,最终实现了集团层面的共同造血。这种模式打破了传统收购中“技术直接转移”的固有认知,为跨国汽车集团的技术协同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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