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汽车购置税政策有哪些重大调整?
2020 年汽车购置税政策有不少重大调整。
新能源汽车方面,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型有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同样免征。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要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且汽车生产企业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换电服务。
小排量燃油车购置税方面,2020 年购置税新规定维持 10% ,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恢复按 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 17%)。比如消费者购买一款 10 万元的新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 10%缴纳税,车主要缴纳 8547 元。车价越高购置税越高。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方面,《车辆购置税法》中规定,征收范围是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排量小于 150 毫升的摩托车不再征收。税务机关会按照纳税人申报的有效价格凭证核定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法》还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为提振汽车行业信心,中汽协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汽车销售新政策,比如限购地区适当增加号牌配额,调整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率,出台汽车下乡促进消费政策,解禁新能源汽车限购,优化并延续新能源补贴政策,将个人购车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国三”排放车辆购置税减免,加大汽车金融支持,提高整车出口增值税退税税率,促进二手车流通和消费等。不过具体实施情况及效果,还有待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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