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是否存在地区差异?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存在地区差异。
北京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1 年以上的乘用车,新购新能源小客车,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补贴 8000 元。
上海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个人用户报废或转让本市注册登记非营业性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给予一次性 10000 元购车补贴。
广州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车辆价格在 10 万元(含)至 15 万元,补贴 10000 元/台;15 万元(含)至 20 万元,补贴 8000 元/台;20 万元(含)以上,补贴 6000 元/台。
重庆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消费者置换新能源乘用车,可获每辆车最高 3000 元补贴。
武汉 2023 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合肥 2023 年 2 月 4 日至 6 月 30 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 5 万元、10 万元及 20 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 1000 元、3000 元、5000 元的财政补贴。
湖南省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 5000 元资金补贴。
云南省在 4 月 8 日至 6 月 30 日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中,对在省内购买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并在省内落户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现金补贴,每人可补贴 2000 元,共 15000 个名额。
在过去,如 2015 年,北京、青岛、武汉等多地按国家和地方财政 1:1 比例补贴。部分城市如江苏按不同车型有独特补贴方式,而重庆市级财政给予前 1000 辆新能源客车补贴 16 万元/辆。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期间,符合 2018 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 2018 年补贴对应标准的 0.1 倍补贴,符合 2019 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6 倍补贴。
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8 倍补贴。
根据中央要求,各地区在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
总之,新能源汽车补贴地区差异明显,消费者购车前需详细了解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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