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购车补贴如何领取
想在江门市领取购车补贴,您可以这样做。
首先,领取平台是云闪付 APP 。
申请材料方面,一是车辆转让材料,有转让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在广东省内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是新购车材料,包括江门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云闪付支付凭证、填写与消费者同名银行账户资料、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电话号码。而且,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广东省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江门市内开具。
领取步骤如下:第一步,先在云闪付 APP 上领取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这券不实际抵扣金额,仅作为确认购车的凭证。第二步,在广东转让个人名下江门号牌汽车,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要把转让车辆的相关证件拍照留存并保存好复印件。第三步,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或新能源乘用汽车,在云闪付 APP 上使用“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支付车款,取得相关发票和行驶证及云闪付支付凭证。第四步,登录云闪付 APP,按提示填写消费者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会划付至指定银行账号。
补贴政策方面,从 2024 年 4 月 20 日起至 8 月 31 日,发放总额 1000 万元消费券。江门本地居民拥有使用中的车辆且在广东转让给他人,在江门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非营运性乘用车,车辆转让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并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完成所有权转移,新购车辆注册日期要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旧车所有权转移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申请的银行卡账户。消费者成功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登录“粤焕新”小程序查看受理申请进度。同一个消费者只能领取一次补贴。
江门市汽车销售企业指在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并具备汽车销售经营范围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联系承办单位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加入活动商户名录。
补贴对象方面,消费者在江门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乘用汽车且在江门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的,可凭本市购车发票申请资金补助。补贴标准为购置 15 万元及以下“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 1000 元资金补助;购置 15 万元以上“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每台车给予 2000 元资金补助。补助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消费者申请补贴的最后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申报材料包括消费者购买“国六”标准乘用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有关资料,与消费者同名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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