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应注意哪些方面

2022-06-17 10:38:31 作者:diaohaiying

1.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

(1)立即报警,并进行现场勘查。勘探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

2.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

3.检查遗留在现场的物品,清除障碍物,恢复交通。交通现场图绘制完成后,由测绘员和测绘员签字或盖章。现场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法签名的,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没有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现场勘查后,如果是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经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上述事故现场调查一般应至少有两人参加。

(二)进行检查或鉴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车辆、物品、生理和精神状态以及相关的道路状况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或者检查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三)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号牌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返还。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当事人的车辆号牌和驾驶证时,应当出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号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暂扣的车辆应当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当事人的其他文件,经查验登记后,应当当场返还。

(4)尸体的处理。殡葬服务单位和具备停尸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将公安机关决定的交通事故尸体代为收存。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追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公安机关应当在检验或者辨认交通事故尸体后十日内通知死者家属办理安葬。逾期不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5)刑罚。公安机关处罚交通事故责任人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发给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人现属车辆管理部门的。

二、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保护现场物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护交通事故现场遗留的物品;除物证外,其他财物必须及时返还当事人;暂时无人认领的,应妥善保管;暂时不能移动的,应当指定一名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看守,并设置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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