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路试管理试行规范 5月施行

2018-04-13 11:06:23 作者:秦子钧

  【太平洋汽车网 行业频道】近日,公安部网站公示了由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此试行规范自5月1日起施行,有望对现智能互联网汽车测试中“野蛮生长,无法无天”的乱象加以遏制,保正安全。

智能网联汽车路试管理试行规范 5月施行

智能网联汽车路试管理试行规范 5月施行

  近年来,关于自动驾驶辅助功能/全自动驾驶系统致人死亡的案例逐渐增多,比如说特斯拉的多次处于自动模式下的致死事件,以及前几个星期闹得沸沸扬扬的UBER试驾车撞死人的事件令公众对于这些新技术忧心忡忡甚至产生了抵触的情绪。

  基于上述现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测试车辆应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类似于飞机上的“Autopilot”系统的逻辑)。测试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时应由正规有资历的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证等。每辆测试车辆还需要提交交通强险凭证,以及不低于5000000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不少于5000000元人民币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等。

  而测试驾驶人员要求与测试主体签订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等。
  而对于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交警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而测试主体应在事故责任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将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结果及完整的事故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上报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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