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奥拓反目成仇 长安告江南侵权胜算几何

2005-02-25 15:00:48 来源: 作者:陶春宇
  业内人士认为,长安苦心经营奥拓品牌后,江南奥拓却坐享其成,长安当然心有不甘。而且,今年7月,长安铃木年产20万辆轿车的能力即将形成,可是面对如此众多的对手,再不出手,铃木在中国加快发展的战略就无法进一步实现。   


长安铃木奥拓快乐王子汽车的销售展场


  本是一母所生的亲兄弟,如今不仅在市场上一较高低,还诉诸公堂。

  2004年8月,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侵权人湖南省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公司)未经长安集团同意,擅自使用该集团的注册商标“奥拓”的侵权责任,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法院审查后同意受理。

  师出有名?

  2月18日,长安集团宣传部部长刘跃向本报记者证实,长安集团确实已向湖南省高院递交诉状起诉江南奥拓,原因是因为江南奥拓使用长安集团注册的“奥拓”商标,却不付费。而且江南公司在未经长安集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江南—奥拓”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重组公司。

  据长安集团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高培正称,早在1988年10月,长安集团前身长安机器制造厂就与日本铃木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ALTO微型轿车的协议”(ALTO系日本铃木公司注册商标),对此车进行研究开发并于1990年10月试制成功了24台样车,经批准该车车型为SC7080,并于1991年正式启用“奥拓”商标。为保护知识产权,长安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于1994年9月21日获准注册。

  1992年12月14日至17日,为了解决兵器工业弹药企业的特殊困难,经中央专委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将现有的几个微型轿车生产企业(长安机器厂、江南机器厂、秦川奥拓、江北奥拓)统一调整到ALTO车型上来。4个厂生产的奥拓车在车左后部分别使用长安奥拓、江南奥拓、江北奥拓和秦川奥拓,以示区别。

  由于长安汽车有了明确的汽车产业布局,所以在与其他奥拓轿车的竞争中取得了先机,曾经一度成为奥拓轿车的代名词。其他三家企业则没有长安奥拓发展得好,有的企业多半时候都是在困境中度日。

  2001年,江南机器厂与另外3家江浙的股东合资成立由其控股的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继续生产“江南奥拓”汽车。而比亚迪入主秦川,另外一个民营重组了江北奥拓,更名为通田汽车。比亚迪和通田汽车都相继放弃了使用“奥拓”这个品牌。

  高培正认为,江南机器厂未经长安集团同意,擅自将“江南—奥拓”作为无形资产作价120万元入股重组公司——江南公司,显然属于侵权;而重组后的江南公司未经长安集团同意,擅自使用,亦属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长安许可江南机器厂使用“CHANGAN”商标(象征性收费每辆车10元),同时长安供给江南机器厂发动机也签订了合同,但多次催收,至今仍有580万元未还,就连每辆车10元的商标使用费也从未支付。长安的状告应该是师出有名。
键盘也能翻页,试试“← →”键
文章收藏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