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将有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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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五条新规引起车主的广泛关注。
01 可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章
省外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省内也能处理。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允许“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方便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及时、就近处理交通违法,避免往返违法行为发生地。
如今自驾游大幅增加、人口流动较大,跨省违章在全国通办应是顺应时代的基本需求了!
02 个人可举报交通违章行为
此前,在广深等城市都已有举报违章行为的渠道,而如今公安部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及:“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都将依法进行。
也就是说,新规正式实施后,全国范围内个人都将有渠道举报车辆的违法行为了!
这也意味着,以后碰到遮挡号牌、压实线变道、驾驶机动车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情况,你都可以拍照举报,这些画面都将成为处罚证据!行车记录仪也将可以作为处罚依据!
03 多次违章久未处理将挨罚
新规实施后,违法行为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通知后,如果当事人有五次以上违章未处理,三十日内未处理未延期将会直接挨罚,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未进行陈述申辩的,可以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04 审核录入效率将提高
违法信息审核录入时限由原来的十个工作日缩减至五个工作日,将违法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的期限由录入后三日修改为录入后当日,新规实施后,将大大提高违法信息审核录入效率和向社会提供查询的及时性。
05 谁违法谁担责
由于交通技术监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后,无法确定实际驾驶人,因此违法行为全部记录在机动车名下。此次修订的意见征求稿中,就明确了谁违法谁担责的规定。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能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违法行为记录在“实际驾驶人”的名下。
也就是说,就算你的车绑定了三本驾照,监控拍到的违章信息显示是你本人所为,那么要扣分的还必须是你本人的。
(文:太平洋汽车网 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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