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管理以及服务措施

2020-02-06 12:59:59 作者:tianjin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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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天津车主通】涉及疫情防控的两项交通管理和服务措施

  一、涉及疫情防控的两项交通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一,根据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人员,自2020年2月3日起,我市延长机动车尾号不限行和外埠牌照机动车高峰时段不限行措施。此项措施已于2月1日晚间起,持续在各媒体平台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恢复限行措施的时间将另行发布。

  第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降低交管服务窗口人员密集、病毒易传播的风险,交管部门将在全力做好互联网和“交管12123”手机APP等在线服务基础上,从即日起对四类交管业务延期办理:

  一是驾驶证审验换证和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的,将不予处罚。

  二是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延长截止日期另行公布。

  三是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延长有效期,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

  四是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在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学习驾驶。

  二、公安交管部门针对疫情防控开展的重点工作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开展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警医联动保障、交通联勤联控机制建设、防控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保障、疫情防控宣传等四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打通生命通道,建立警医联动保障机制。一是与卫生部门建立了市区两级警医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协调配合做好防疫和救治工作。二是在与全市47家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建立联络、联防、联控点等”三联”机制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案”“一点一案”的原则,制定了医院和隔离点周边交通组织和病患转运工作预案,做足“医院至医院”“患者居住地至医院”,以及发现疑似病例时“不确定点位至医院”的路线交通保障准备。截至目前,配合转运6次。

  (二)守死公路通道,严密交通联勤联控机制。市公安交管局与市交通运输委建立了交通联防联控机制,两个部门应急指挥部实现直线对接,每日相互通报涉及疫情防控的重点车辆、人员信息,对敏感警情开展会商研判,共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实施联勤联动,在全市126处高速公路出口、21个国省道进津卡口设置检查点位,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每日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

  (三)畅通保障通道,开辟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市公安交管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运送重点生活生产物资和防控工作所需防护用品等车辆开辟了绿色通道,24小时对运送患病人员、应急物资、医疗检疫人员和群众生活必需品车辆提供护送服务等一切通行便利条件。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428人次、警车72辆次,执行护送任务34批次。借此新闻发布会的机会,我向社会公布一个交管局配合防疫物资运输保障服务专线电话:58860008,我们将从即日起,全天候接受咨询求助,对接相关服务需求。

  (四)扩展宣教通道,广泛开展防疫宣传劝导。组织交通民警对路面上不戴口罩的交通参与者,广泛开展宣传劝导。通过交通干线上设置的106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和24个智能交通岗亭,滚动播发疫情防控宣传口号、防范常识。通过“天津交警”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宣传疫情防控应急交通管理措施,累计发布相关报道508条,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累计阅读量2.2亿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完善和从严落实好疫情应对的各项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交管服务和保障工作。

  现场答记者问

  问题一:疫情防控期间,外地车辆可以正常进天津吗?

  答: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对外埠号牌机动车未出台新的限制通行措施。外埠号牌货车继续实施日常的货车限行措施。对于运送医疗、消杀等防疫物资以及民生物资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为其打开了“绿色通道”,相关车辆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和货车限行限制,沿途公安交管部门提供通行便利保障。

  问题二:疫情防控期间,早晚高峰使用公交专用车道还有限制吗?

  答:综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情况,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继续沿用以往政策,没有变化。法定节假日以外(注:今年春节假期根据国务院通知于2月2日结束),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公共汽车、大型客车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驶入、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是,疫情应急处置车辆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等可以通行。

  问题三: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相关业务和交通违法的处理如何办理?可以验车吗?

  答: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公安交管部门已发布公告,暂停了包括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工作。刚才已经向大家通报了部分业务可以延期办理。同时,我们将全力做好网上服务,群众可通过“网上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理相应业务。

  一是多项业务可通过网上办理。目前,“交管12123”手机APP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已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以及交通违法查询、裁决和缴费业务,群众可在线办理。此外,为防控疫情,减少出行,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2月1日起至3月2日前,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在我市的,可以通过以上平台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特殊业务可预约办理。对群众确有特殊需求、必须到窗口办理业务的,车驾管业务可拨打电话022—58220006预约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可拨打各区交警支队咨询电话预约办理,电话可在“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栏目中查询。

  关于验车问题,目前,机动车检测线均为社会化企业,响应本市延迟企业复工通知的要求,大多已经停线,不再验车。同时,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疫情应急保障需求,上道路行驶的,将不予处罚。为此,公安交管部门自2月3日起,暂停办理核发非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六年免检机动车,可以继续通过“手机12123”APP等在线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 编辑点评

  疫情期间希望大家能够避免外出,戴好口罩,做好消毒措施。(图/文 太平洋汽车网 赵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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