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来在深圳龙华的4s店提T700,提车的时候发现(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车子制造日期是17年11月份的,车子很脏,并且副驾驶的门顶有一处生锈了,但是合同约定的是2018款的,咨询众泰厂家说17款就是17年生产的,所以货不对版,果断拒绝提车,现在已经投诉到厂家和深圳消费者协会,如果没有用的话,让律师起诉解除销售合同,并且让4s店赔偿所有损失,大家有什么类似的案例可以分享吗?这种属于合同欺诈吗?至于厂家和消费者协会后续怎么处理,到时候在这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