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计划考试人数有什么新情况?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以考代训现象,123号令规定:是依次预约三个科目,每个科目可考一次,预约后补考。未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者,应重新预约考试。二。驾驶技能准考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人数不超过五人(即每届十次考试机会)。如果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则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生需要从该科目重新参加考试。三、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设预约人数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通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方可参加。如果考试不及格,可以直接申请补考。通过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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