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事故损失天数是如何计算的?受害人残疾构成伤残的,损失时间可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日止。这就要求事故发生后,造成事故的一方和受害方应尽可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尽力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否则,如果加害人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就会耽误伤残鉴定的时间,相应延长误工费。但如果在前期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双方积怨太深,受害人迟迟不配合伤残鉴定,也会耽误误工费,可能造成双方损失扩大。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合作、积极救治伤者的原则,首先救治伤者,并在此过程中努力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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