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左右,省交警总队推出新的便民措施。其中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当地交管部门应当通过挂号信或者电话、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告知当事人记分情况。目前,珲春市已开始实施该措施,珲春市交警大队已通过电话通知、媒体或电话、广播、报刊、网络公布等方式通知当事人。目前,珲春市已开始实施该措施,珲春市交警大队已通过电话、媒体公告、公共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其他县市正在做准备。这一便民措施让市民拍手称快,司机师傅不用再担心在不知道自己驾照分数的情况下被处罚了。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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