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号令规定补考要等十天。1.第四十四条:每科考试一次。如果测试失败,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应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应在十天后进行。科目三未通过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2.驾驶证:驾驶证称为机动车驾驶证,也叫‘驾照’,是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申领的执照。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是: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经过学习,掌握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法的准驾车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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