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第19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记事故车辆位置,固定证据;2.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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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情形除外;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财产损害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应当自行离开现场而未离开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员罚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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