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为进一步深化2113年“公安交管5261互联网交管服务”4102层级,公安部决定在16个城市1653试点的基础上,从2020年4月25日起,分两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以下是相关介绍:1。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实施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的目的和意义:一方面,将减少纸质凭证,避免人们粘贴(去除)检验合格标志的麻烦,通过手机展示和使用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会更加方便。方便
大众企业办事,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证书申领方法: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验和使用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证书。3.电子机动车检验标志全国推广安排:2020年3月1日起,在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16个城市实施电子机动车检验标志。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分两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4.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证书的出示和使用:检验合格标志电子证书分为线上出示、线下出示和打印出示三种出示方式。网上出示时,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查询并出示本人名下或备案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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