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的,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的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不得小于50米。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3360能见度小于200m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车辆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车辆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要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
0有用
0踩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