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规定办理保险,并按照规定的最低责任限额处以应当缴纳保险费两倍的罚款。根据该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保险,并按照规定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处以应缴纳保险费两倍的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返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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