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循转弯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的原则。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前进方向的右行车辆有先行权,需要让右行车辆优先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调头车要让直行车通过后再行驶。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驾驶员要提前减速,注意瞭望。
驾驶人应注意直行车辆,并在直行车辆行驶时保持安全距离。车辆驾驶员应在指定的通道内行驶,不得越线。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有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或者控制的,按照标志、标线规定的顺序通行。
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或控制,进入路口前停车等候,遵循“三让”原则判断是否让行。“让行”的原则是让右边道路的车辆先走,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走,反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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