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的第二次机会是从零开始。
科目三第一次不及格后,有第二次机会回到起点重新开始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科目三的补考规则是:每科考一次,不及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如果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试将被终止,考生需要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三考试注意事项:
1.放松点,大部分考官(警察)都是认真的,但是不要太害怕。
2.控制车速,保持在40公里/小时。
3.及时加减挡,最好不要在3挡跑到最后。
4.与车保持较长距离,防止前车急停。(因为考试当天考试车多,考官会随时要求停车。)
5.对考官要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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