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灯有:
1.与车同向近距离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2.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交替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
3.会车时间距对面方向150米时,正确改变近光灯的使用;
4.在路口转弯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5.超车时,正确互换远光灯和近光灯,提醒被超车;
6.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正确使用近光灯;
7.在未经许可的明道道路上,当车速超过每小时30公里时,正确使用远光灯。
一般晚上开车,只要打开近光灯,然后打开转向灯就可以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齐全,不用开远光灯;但遇到前方道路较暗,在照明设施不足的情况下,还是要打开远光灯。比如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应该打开远光灯。
会车时,如果之前是近光灯,那就不用打灯处理了;如果之前开了远光灯,应该提前换成近光灯,否则远光灯会导致对面车辆没有办法判断我们车辆的宽度,容易造成事故。会后根据路况判断是否切换回远光灯。
夜间过人行横道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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