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以购买、划拨、赠与等方式取得机动车后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号牌。临时号牌申请不得超过三次。
应该注意的是,有四种类型的临时牌照,
1.本地临时车牌:天蓝色背景、黑色字体、黑色边缘线的临时车牌是本地临时车牌,表示车辆只在本地使用。
2.异地号牌:棕黄底色、黑色字体、黑色边缘线的临时号牌为异地临时号牌,表示车辆可以跨市行驶。
3.测试车车牌:测试车车牌非常好区分,后面有“试”字,只能用来测试测试车。
4.特种车辆号牌:特种车辆的临时号牌也是非常容易区分的,而且只适用于特种车辆,比如军车的临时号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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