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补发程序:
1.申请:道路运输证遗失或者毁坏的,持证人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口头提出重新申请,领取并填写《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写明遗失或者毁坏的时间、地点、过程、参照人。
2.重新登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遗失的道路运输证进行《道路运输业证照补办申请表》的重新登记,并记入《道路运输证发放台帐》。
3.待发证:道路运输证挂失期间,为不影响运输生产,保证经营者合法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换发副本页《待理证》的新证,主证留存,允许继续经营,并在副本页注明待证原因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声明无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出具介绍信,交由经营者在地级以上报纸上刊登无效声明。
5.接收和颁发主证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证件持有人应当在报纸上声明。重新提交道路运输证申请表和《待理证》页,并将道路运输证中带有营运证页码的主营运证交给经营者。新卡补发时,必须按ldquo发证机关rdquo列表示ldquo补发rdquo话,将无效声明剪贴在备案申请表上,并收取规定的补办费用。
6.重新发行并终止。每辆车一年内换发道路运输证次数超过三次的,应当终止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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