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颁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知识。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机动车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考试。通俗一点就是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