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计分周期为1年,以驾照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如果一个计分周期内积分未达到12分且已缴纳罚款,则积分自动清零.缴费者,积分转入下一计分期,并于每一计分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如果一个计分周期没有计分记录,则该计分周期免于验证; 2.010- 30,000 累计计分周期(即计分周期)12个月,满分12分。计算方法从首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数值:12分、6分、3分、2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