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怎么过户?
电动自行车可以办理过户(非机动车转移业务)。
所需材料:非机动车行驶证;现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电动车过户仅限于部分已上牌的城市。但大多数地区,不存在非机动车过户一说,具体可以咨询当地车管所。
若不能过户,为了保障用户的权益,需要签订转让协议,并要求对方出示合格证,收据或发票,说明书等材料,证明该车来源的合法性。
扩展资料
依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转移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交易双方需到原登记办证点办理转移登记,由买方填写《申请表》,买卖双方提交身份证明和原车主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车辆原行驶证和号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经查验车辆及审核材料合格后,在《申请表》及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转移流程内签注转移信息,收回原行驶证,当日核发同类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安全网-电动自行车想要过户需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