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路先行是怎样规定的
支路先行是有明确规定的。
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4 年废止第四十三条中规定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若支路车和干路车相遇支路车要让干路车先行。
但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年施行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比如在国道和地方道路交叉的路口国道通常被视为干路。
不过在实际驾驶中有些驾驶员行驶在陌生路段可能难以区分哪条是国道。所以大家要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按规定让行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