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不礼让行人
界定不礼让行人主要看行人在人行横道的通行需求,以及机动车是否采取合理停车让行或减速措施。
具体而言,多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当行人在人行横道行走且进入机动车道对应区域,机动车却未停车让行而继续行驶通过,这明显没有给予行人应有的通行权利。若行人已在人行横道,机动车临近时却不提前减速,直接呼啸而过,这也是对行人安全的漠视。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绿灯亮起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右转弯机动车却未停车让行,与行人抢道,同样不符合规定。还有,行人准备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若未给予优先通过机会,强行通过,也属于不礼让行人。
另外,像行人正过马路时驾驶员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机动车冲散过马路队伍、前车停车让行而后车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等行为,也都在不礼让行人的范畴。总之,驾驶员在面对行人通行需求时,一定要注意合理停车或减速让行,确保行人安全通过,共同营造有序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