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瓶车上牌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电瓶车上牌规定包含时间、车辆标准、登记范围及所需材料等多方面要求。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要在购车之日起 15 日内,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上牌便民服务点提出注册登记申请。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在本市通行,除本市实行自愿登记的非机动车外,需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本市号牌。
在车辆标准方面,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 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 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 400W 且有脚踏骑行功能;轻便摩托车与普通摩托车也有相应的速度和排量标准。国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未获认证的不予登记上牌,本市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未纳入目录的同样不予登记。人力三轮车仅限于特定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上牌所需材料有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合格证,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部分摩托车则需缴费并办理交强险等手续。总之,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才能顺利为电瓶车完成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