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可以驾驶哪些农用车辆
根据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持有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能驾驶轮式拖拉机(G1)、手扶拖拉机(K1)、履带拖拉机(L)、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G2)、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K2)、轮式联合收割机(R)、履带式联合收割机(S) 。
轮式拖拉机(G1),适用于在较为平整的地面开展各类农业作业,能灵活高效地完成耕、耙等任务。手扶拖拉机(K1),体型小巧,操作灵活,在一些小型农田或较为狭窄的空间作业中表现出色。履带拖拉机(L),凭借履带的设计,在复杂地形和艰难作业场地如湿地、泥地等,也能稳定前行并开展工作。
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G2),不仅具备轮式拖拉机的作业能力,还能用于运输,方便在田间和场地间转移物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K2)同样如此,兼具作业与运输功能。轮式联合收割机(R)和履带式联合收割机(S),分别在不同地形条件下,承担着收割、脱粒和扬谷等一体化作业的重任,极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农用车辆驾驶权限,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广泛的驾驶选择,助力农业作业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