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后如何补办
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补领。
首先要明确办理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必须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支持异地办理。而且,个人名下车辆通常只能车主本人申请 ,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或由继承人申请。然后准备好所需资料,车主为个人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单位需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机动车所有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接着前往办理地点,使(领)馆、境外人员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总所或车管分所办理;外资企业等的机动车可任选车管分所办理。最后是办理流程,将资料提交后,经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资料并录入信息,之后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
补办车辆登记证书,要遵循相应规定,准备好资料,按流程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就能顺利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