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对加装行李架有何规定
新交规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时可加装车顶行李架,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 300mm,长度、宽度方向不超车身顶部,连接牢固可靠;载货时,从车顶算起,行李架载货高度不得超过 0.5 米,从地面算起,车加行李架和货物高度不得超过 4 米。
具体而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行李架有明确的尺寸限制。高度方面,加装后的增加值不能超过 30 厘米,且长和宽不能超出车顶范围,确保其在合理的界限内,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外观。而在载货时,对高度也有严格要求。从车顶到所载货物顶端不能超过 0.5 米,从地面到整个车辆(包括行李架和货物)的高度不能超过 4 米,这是为了保障车辆行驶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超高带来的潜在危险。
此外,加装行李架不管载货与否,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要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在外地可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总之,新交规对于加装行李架既有安装规格的要求,也有使用及备案方面的规定,车主需严格遵守,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