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变化 乌鲁木齐将实施载货汽车限行新措施
【太平洋汽车网 行情频道】11月2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就新发布的《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进行解读。其中四方面的新调整,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乌鲁木齐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
随着乌鲁木齐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及物流运输行业的迅猛增长,货运车辆需求量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物流运输业贯穿社会各个行业领域,衔接生产与消费,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满志明介绍,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新举措,旨在平衡好缓堵、环保与物流间的关系,在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乌鲁木齐市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更好地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此次新调整的载货汽车限行措施,因涉及所有进出乌鲁木齐的货运车辆,交警部门特对新措施的四点变化做出详解:
●缩短轻型、微型货车高峰限行时段
新限行措施规定,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限行区域(以下简称核心区)为:东环高架路-南环高架路-西环高架路-北环高架路(含桥下道路)围合区域。
在限行区域内,每日8:00-24:0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
而在限行区域外至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边界(黄色区域不含核心区),每日上午8:30-10:30、下午18:30-20:30禁止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其他时段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通行。
这与原限货措施相比(高峰限行时段为8:00-10:30和18:00-20:30),早晚高峰的限行时间各缩短了半小时。
●局部区域减少限行车辆类型
满志明介绍,在除核心区以外的黄色区域内,新限货措施也放宽了对部分货车的限制通行。
之前的限货措施中规定,在不含核心区的黄色区域内,除早晚高峰时段,仅允许轻型、微型的厢式货车通行。而新措施中也对此做出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该区域除高峰限行时段外,所有的轻型、微型货车均可通行。
●新能源货车全天通行不受限
在新的限货举措中,取消了新能源车辆、特种行业(道路清扫等市政日常作业类车辆)等车辆的通行限制。
满志明介绍,这也意味着所有的新能源货车将不受车型及限行政策的限制,允许全市范围内通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拉运家具、大件货物等,也可考虑租用全市不限行的新能源货车。
●三类货运车辆高架路全天禁行
此次限货新措施,对中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限行区域及时段,仍沿用原措施规定范围。
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将全天禁止驶入乌鲁木齐的高架道路通行。
货车司机师傅还需注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全区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目前已准备就绪,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届时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将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
以下是自治区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的解答:
问:为什么要实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答: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车、货车均实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取消现有的计重收费。实施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是避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有效手段。
问: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有哪些相关政策要求?
答: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实现“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问: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如何认定?
答:(1)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18吨;(2)三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27吨;(3)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36吨;(4)五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43吨;(5)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最大限值49吨。
问:高速公路入口经称重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答: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出口设置有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通过高速公路连接道路实施交通标志引导,提示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合法装载的运输车辆,已安装ETC的直接通行,未安装ETC的发卡通行;经称重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由公安交警、公路路政部门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等扰乱检测通行秩序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依法实施处理。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问:哪些违法行为将列入失信名单?
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一)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三)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五)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七)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九)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十)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问:货车进入高速公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首先要看标志牌,入口称重分两种形式,一种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一种设置在收费站广场上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
(1)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时,在进入收费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和货车广场前标志。如下:
看见此标志时货车需靠右行驶,进入称重车道,接受不停车检测,不超重继续前行,如果超重必须返回,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司机朋友需按照治超管理人员指引和安排的路线返回。
(2)称台设置在收费站广场上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时,在进入称重车道前有车道指示标志。如下:
看见此标志时货车需主动进入称重台,接受不停车检测,不超重继续前行。如果超重必须返回,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司机朋友需按照治超管理人员指引和安排的路线返回。
称重检测完成后,进入收费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和货车广场前标志。
看见此标志时表示货车已经完成不停车检测,不超重的ETC货车可以从任何一条ETC车道驶入高速公路。不超重的、未安装ETC的货车,从人工ETC车道驶入高速公路。
问:已经安装ETC的货车需要进入称重台进行不停车检测吗?
答:需要,交办公路〔2019〕2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步规范高速公路人口治超工作的通知》要求“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问:出口车道货车还需停车称重吗?
答:需要称重。已安装ETC的货车不需要停车,以5km/小时的车速通过出口车道,驶出高速公路;未安装ETC的货车需要在人工车道停车,按车型缴纳通行费后驶出高速公路。(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 乌鲁木齐01、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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