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哪些行为扣分最多?
新交通法中扣分较多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这些。
闯红灯行为由原来扣 3 分调整为扣 6 分。
货车超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重量 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扣 6 分。
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 20%,扣 6 分。
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 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扣 6 分。
普通公路超速 2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扣 6 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扣 6 分。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扣 6 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 6 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扣 6 分。
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机动车扣 6 分。
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扣 6 分。
运输危险品扣 6 分。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扣 6 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新规实施前扣 12 分,新规实施后扣 9 分。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新规实施前扣 12 分,新规实施后扣 9 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规实施前扣 12 分,新规实施后扣 9 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新规实施前扣 12 分,新规实施后扣 6 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 20 分钟的,新规实施前扣 12 分,新规实施后扣 9 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新规实施前扣 12 分,新规实施后扣 3 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新规实施前扣 9 分,新规实施后扣 3 分。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 2 分升为 3 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由 2 分升为 3 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由 6 分升为 9 分。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性记 1 分。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规则在不断完善和变化,作为车主一定要严格遵守,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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