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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超标电动车新规

dumanbu2004 2023-05-19 21:28:09

浙江超标电动车新规

1个回答
  • 韦韦小生 2023-05-19 21:23:09

    浙江超标电动车新规如下:

    1、对于无牌上路的电摩、电轻摩,由于电动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那么就会按照机动车标准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未悬挂机动车牌照公安机关会先扣留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性记9分,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2、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牌照有效期一般是7年,2016年1月1日前上牌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7年有效期截止,将视为非标电动自行车,那么,即便是悬挂了正规牌照,也是不能上路骑行的。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过渡期结束以后,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将会被处以300-500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没收车辆。

    3、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电动三轮车产品,以及所有低速四轮电动车,违规的老年代步车都是不能合规上牌的。这类车也是属于非标车范畴。虽然不是两轮的,但是也同样禁止上路。

    新规总结:

    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结束后,这对于浙江电动自行车来说是一次“大换血”,所有的车型都要替换成为合规的电动车才能上路。这对于百姓来说也是一个好事情,以后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可以大大方方骑着电动车去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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