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清零规则是什么
驾驶证分清零规则是以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为起点,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周期内记分可累积,满足相应条件记分可清零。
具体来说,记分周期与自然年并无关联,不会在每年1月1日自动清零,而是从初次领证日开始按12个月滚动计算,补证、换证、增驾等都不会改变原记分周期。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小于12分且所有罚款已缴纳,记分会在周期结束时自动清零;要是存在未缴罚款,未处理的记分就会累计至下一周期。若记分大于或等于12分,驾驶人则需参加满分学习并重考科目一。对于持A类、B类以上准驾车型的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有记分,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另外,办理增驾时,清分日期按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计算。
驾驶证分清零规则有其严谨性和明确要求。了解这些规则,驾驶人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记分情况,及时处理违章和缴纳罚款,避免记分累积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自身的驾驶权益与正常出行。